后勤保障处档案管理制度
2020年5月
一、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、安全制度,确保档案和案卷机密安全。
二、各科室应在每年6月底前向档案室移交上年度各类文书档案及实物,具体档案内容主要包括:
1、后勤处各类规章制度、办法、会议记录、会议纪要、简报、重要电话记录、接待来访记录、上级来文、后勤处发文、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等;
2、各类工程项目立项、设计、监理、审计、结算、合同及技术图纸等资料原件;
3、档案实物:部门获得的奖杯、奖牌、荣誉证书、字画等。
三、归档资料必须符合下列要求:
1、文件材料真实、齐全、完整;
2、根据档案内容合并整理、立卷;
3、根据档案内容的历史关系,区别保存价值、分类、整理、立卷,案卷标题简明确切,便于保管和利用。
四、档案资料借阅需履行登记、签字手续,重要资料借阅、复印需先请示处领导同意后并办理相关借阅手续方可办理。
五、由处务会研究决定对超期档案进行评估、鉴定,提交档案报告,并根据有关规定酌情处置。
六、加强档案保管工作,做好防盗、防火、防虫、防鼠、防潮、防高温工作,定期检查档案保管工作。
七、档案室属工作重地,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;工作人员也不能随便带无关人员进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