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15年中秋节、国庆节放假安排的通知
各部门:
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(国办发明电〔2014〕28号)和学院校历安排,经学院研究,现将2015年中秋节、国庆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中秋节:9月26日(星期六)至27日(星期日)放假调休,共2天,其中9月27日(星期日,农历中秋节)法定节假日。
二、国庆节:10月1日(星期四)至7日(星期三)国庆节放假调休,共7天。10月8日(星期四)至10月10日(星期六)正常上班上课。10月10日(星期六)补10月6日(星期二)的课,10月11日(星期日)正常休息。
三、注意事项
1、从10月1日起,教职工上班和上课时间调整为:上午8:00-12:00,下午14:00-18:00。
2、学生处和各二级学院要在放假前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,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,特别是外出时要注意人身、交通安全,防止出现安全事故和其它意外。
3、各部门要在放假前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检查,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,落实各项安全措施,切实做好防火、防盗、防事故工作,特别要加强基建维修工程施工期间校园安全管理。妥善安排好值班、保卫等工作,值班人员要认真执行值班纪律,确保信息畅通,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要按规定程序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。
党政办公室
2015年9月16日